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迎接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高校考评(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终评)准备工作,营造洁净、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严谨、文明的工作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办公场所(含教研室、会议室等)内务环境整洁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
二、督查部门
仓山、白马校区校区办
三、整洁标准
1.办公场所放置学校统一配置的办公物品,不放置与办公环境不相协调的其他物品,私人用品收纳于橱内或抽屉内。
2.办公场所的门窗(含框)、地面、走廊等保持洁净,物品摆放整齐。
3.办公场所的书籍、报纸、文件资料等非常用的置于文件橱内,常用的或确需放置橱外的摆放整齐。过时的旧报纸、旧资料等及时清理。
4.办公场所的扫帚、抹布、水桶、毛巾、肥皂等卫生洁具摆放在合理位置上,不放在明显位置或随意乱放。
5.办公场所的室内电源线、网线、电话线等线路合理布局,不杂乱。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组织发动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按高标准开展本项工作。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应及时整改到位。
2.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所管辖的教室、画室、琴房、音乐厅、舞房、实训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用房等场所的内务环境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做好自查工作。
3.其他的迎评校园环境整洁工作按学校创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进行。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