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4月5-7日(星期四-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二)4月8日(星期天)全体师生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全体行政、教辅、工勤人员上班。
二、注意事项
(一)在放假前,各系、金山校区中专部及有关部门须精心组织安排,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网络、交往以及预防春季传染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应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提醒学生注意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问题,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在放假离校前,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应对各自负责的办公、教学、实训、琴房、舞房、画室、学生公寓等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并做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和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在放假期间,学校在各校区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值班安排表另发)。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值班期间各项事务,确保校园平安有序;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幼儿园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妥善安排好本单位节日期间各自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在放假期间,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保持通讯畅通,需离开福州城区外出的须事先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全体行政人员也应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