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
5月29-31日,省高职高专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莅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为全面做好迎评工作,展示洁净、有序的校园环境,树立严谨、文明的学校形象,确保评估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环境要求
(一)办公场所(含教研室、会议室及各部门所属的办公用房)
1.放置学校统一配置的办公物品,物品摆放整齐,不放置与办公环境不相协调的其他物品。私人用品收纳于橱内或抽屉内;
2.门窗(含框)、地面、走廊、牌匾(含处室、系部、机构的标识牌和去向牌等)等保持洁净;
3.书籍、报纸、文件资料等非常用的置于文件橱内,常用的或确需放置橱外的摆放整齐。过时的旧报纸、旧资料等及时清理;
4.扫帚、抹布、水桶、毛巾、肥皂等卫生洁具摆放在合理位置上,不放在明显位置或随意乱放;
5.室内电源线、网线、电话线等线路合理布局,不杂乱;
6.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门前卫生由本单位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二)其他场所
1.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所管辖的教室、画室、琴房、音乐厅、舞房、实训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用房等场所的内务环境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清理;
2.其他校园环境清理整治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二、仪容仪表要求
评估期间,全体师生应做到着装规范、仪表得体,展示师范院校良好形象,全体师生均应佩戴校徽。
三、纪律要求
1.全体学生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全体教师应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2.评估期间,全体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评建办或本单位的要求,准时参加评估的各项活动,不得迟到;
3.评估期间,全体师生应按照学校保卫科的统一要求,做到规范停车。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负责人为以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和全系学生大会,对上述要求进行认真部署,并狠抓落实。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