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

5月29-31日,省高职高专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莅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为全面做好迎评工作,展示洁净、有序的校园环境,树立严谨、文明的学校形象,确保评估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环境要求

(一)办公场所(含教研室、会议室及各部门所属的办公用房)

1.放置学校统一配置的办公物品,物品摆放整齐,不放置与办公环境不相协调的其他物品。私人用品收纳于橱内或抽屉内;

2.门窗(含框)、地面、走廊、牌匾(含处室、系部、机构的标识牌和去向牌等)等保持洁净;

3.书籍、报纸、文件资料等非常用的置于文件橱内,常用的或确需放置橱外的摆放整齐。过时的旧报纸、旧资料等及时清理;

4.扫帚、抹布、水桶、毛巾、肥皂等卫生洁具摆放在合理位置上,不放在明显位置或随意乱放;

5.室内电源线、网线、电话线等线路合理布局,不杂乱;

6.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门前卫生由本单位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二)其他场所

1.各部门、各系部、各直属机构,金山校区中专部所管辖的教室、画室、琴房、音乐厅、舞房、实训室、学生公寓、学生活动用房等场所的内务环境由所属单位负责组织清理;

2.其他校园环境清理整治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二、仪容仪表要求

评估期间,全体师生应做到着装规范、仪表得体,展示师范院校良好形象,全体师生均应佩戴校徽。

三、纪律要求

1.全体学生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全体教师应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2.评估期间,全体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评建办或本单位的要求,准时参加评估的各项活动,不得迟到;

3.评估期间,全体师生应按照学校保卫科的统一要求,做到规范停车。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负责人为以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和全系学生大会,对上述要求进行认真部署,并狠抓落实。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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