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js9线路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2-07浏览次数: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对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健康的危害,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安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 强宣传,主动作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修订相关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鲍仕梅、陈 峰

副组长:郑晓生、谢福仁

组 员:林 琳、黄 晖、陈凤玉、严桂泉、薛 景、

林 玲、陈秉龙、陈忠辉、唐 川、管 苇、

薛少红、程 英、胥文玲、陈宁华、侯志宏、

吴丽芳、王 标、王萍萍、林祥昊、王 奕、

姜 平、陈福榕、伊文婷、曾 群、高 羽、

陈志强、余深焰、隋玉玲、吴丽珍、苏 静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由学校中层干部任工作组组长、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围绕“预防为主、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和“四快一稳一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校内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协调高效工作机制,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科学、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党委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部署、统筹、指导学校防控工作。此外,各校区的防控工作由校领导分工牵头负责,具体为:仓山校区由鲍仕梅书记主要负责、陈峰校长协助,三个附属幼儿园由陈峰校长负责,白马校区由郑晓生副校长负责,金山校区由谢福仁副校长负责。

(三)各工作组的组成与工作职责

1.宣传与督查组(分管领导:鲍仕梅)

组 长:黄晖

副组长:唐 川、林 玲、陈宁华、管 苇、陈志强、各系部书记、高向文

职责:由党委工作部牵头,负责拟定健康教育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和手段,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积极维护个人和环境卫生良好氛围,增强师生自我防病意识和疫情防控信心,引导理性认识疫情,科学防控疫情。同时做好学校疫情舆论的管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防控督查工作阶段报告制度,负责各阶段防控工作的督查;负责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需要时配合综合协调组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统计数据。严肃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重视、不落实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制造、散布、传播谣言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对外散布有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2.综合协调组(分管领导:陈峰)

组 长:林 琳

副组长:陈凤玉、严桂泉、薛景、薛少红、程英、陈秉龙、各系部主任

职责:由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接受上级有关工作任务和接收文件、信息及时向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负责组织召开疫情防控会议;负责校内疫情防控事项上传下达,及时发布有关重要信息;与上级有关部门、校内各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全校性疫情防控信息的汇总上报,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实施方案、阶段工作总结等审核、修改、上报。组长负责督促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并在教育厅规定的每日报告时间前,将有关信息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健康管理组。

3.信息报送与教学指导组(分管领导:郑晓生)

组 长:薛 景、陈凤玉

副组长:侯志宏、王 标、各系部(院)副书记、各系部(院)副主任、曾 群、王锦东、姜 琪、隋玉玲、吴丽珍、苏 静

职责:由学生工作部、人事处牵头,主要负责全校及幼儿园教师、学生日常体温检测、疫情防控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校办公室等。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全面掌握全校教职员工、食堂、物业、安保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适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收集准确无误,其中:各系部副书记、副主任分别负责收集本系部学生和教师的有关信息;福幼一园、二园、象园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收集幼儿园师生有关信息;人事处负责收集机关处室、各直属机构人员有关信息;后勤管理处负责收集食堂、物业、保安等人员有关信息;教务处协助做好有关教务方面的调配工作。各位副组长要在每天晚上8点半向组长报告之前24小时期间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其中学生情况报告学工部负责人、教职员工情况报告人事处负责人;各系在金山、白马校区的学生信息,同时报告校区管委会负责人。组长要在每天晚上9点汇总报告综合协调组组长。此外,负责组织与指导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在延迟开学期间,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准备和实施。

4.后勤保障与健康管理组(分管领导:谢福仁)

组 长:严桂泉

副组长:侯志宏、王 标、王锦东

职责: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在公共场所提供必要的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毒设备设施,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学校隔离场所(房)配备和饮食等条件保障,送医车辆配备,校园及相关地方的消毒,体温计、口罩、手套及有关药品的购置配备,废弃口罩、手套收集点等工作。

负责组织医务室人员做好教师学生健康指导工作,指导落实防控措施,研究推广好的防控措施;督促医务人员加强防范意识,落实首诊责任制,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后勤管理处、所在校区领导,并在得到学校领导授权后立即向属地卫生疾控机构报告,同时主动配合疾控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金山校区管委会、白马校区管委会应牵头组织并密切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协调、督促本校区各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5.安全防范组(分管领导:谢福仁)

组 长:余深焰

副组长:张 良、罗香群、高向文、各系副书记、各校区分管安全工作同志

职责:由保卫科牵头,主要负责把好校门口第一关,完成全校师生人脸识别信息录入扫尾工作;在疫情存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各位副组长要在每天上午10点之前向组长报告前24小时期间的安保总体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禁止学生提前返校,禁止校内学生擅自外出、校外订餐和到学校大门口取餐的行为。对所有进入学校大门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拒绝接受体温检测者不得进入校园,体温超标者未经医生同意不得进入校园,未戴口罩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确需进校者,应当联系校内接访老师、出示身份证、填写《到访登记表》、体温合格并办妥登记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适用情形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形:

情形1:我省教育系统出现病例,我校未出现;

情形2: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病例。

四、疫情防控与应急措施

(一)情形1:我省教育系统出现病例,我校未出现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 分工,组织对教职员工的全面排查,切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

1.全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一个校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在学校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并作出决定前,不得提前开学,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返校。

2.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应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去向、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点,特别是精准掌握来自湖北及疫情严重地区,或者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动向、基本信息,督促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实行在校师生员工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其他师生员工尽量在家不外出,未接到学校通知不返校。

4.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防护,及时安排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诊断。如有疑似病例,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 14 天医学隔离观察。

5.做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准备,必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协助。

6.开展新冠肺炎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控新冠肺炎知识水平。

7.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认真如实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在校就学学生信息汇总表》,于每日晚上9:00 点前将有关信息上报学校信息报送与教学指导组组长,组长汇总后报告综合协调组组长,再由综合协调组在每日上午规定时间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健康管理组。

(二)情形2: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病例

在做好情形1金沙js9线路中心措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信息。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出现病例的部门、系部(院)、直属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指导督促执行隔离、消毒和送医等工作。

3.要求出现病例的部门、系部(院)、直属机构摸排近 14 天以来本单位师生员工与确诊新冠肺炎病患(或疑似病患)以及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并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发现疫情扩散、新增疑似确诊人员、无端失联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一事一报。

4.视事态形势及研判分析情况,在向省教育厅报告后,采取部分或全面停课,对相关师生员工采取隔离等金沙js9线路中心措,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5.指导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加强防控工作,落实有关防控处置措施,协助各级卫健部门进行调查处置,严控事态扩大,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三)防控工作制度

1.工作会商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要建立例会制度,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研究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坚持每日一会商、每日一报告,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分析问题、及时处置相关事项,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对接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本组有关事项。

2.信息报送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要建立常规每日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信息报送,由组长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的相关事项,于每日晚上9 : 00 前报告学校分管领导,需要的有关信息报给信息报送与教学指导组,最后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督查督办制度

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专项工作组要建立组内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领导小组议定和学校领导指示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要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应急响应终止

(一)响应终止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的要求,学校终止实施本预案。

(二)转移工作重点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重点要马上转向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定稳定,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

(三)做好后续工作

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尤其要认真做好受疫情损害相关师生员工的善后工作;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有效消毒,特别是对疫情发生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六、相关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通过规定的采购方式,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必要时向省教育厅等部门申请协助。

(三)资金保障

学校财务科要将疫情防控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需要。

(四)人员保障

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组织广大师生、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

(五)空间保障

经实地考察,对校舍进行统筹安排,在仓山、白马、金山三个校区均设置适量应急观察室。学工部和各系部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调换、整合、腾空等工作,积极动员毕业班学生尽可能避免回校居住。

(六)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校医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医务室人员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预防、观测和送治等工作,提高我校疫情防控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七、督导检查

宣传与督导组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系部(院)、各直属机构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联防联控、人员培训和监控教育等疫情防控工作以及领导小组议定和学校领导指示事项是否落实。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防控疏失或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八、责任追究

(一)针对履职不力

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读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针对知情不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针对阻碍防控

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师生员工,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金沙js9线路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学校文件中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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