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学院)、各直属机构: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全体教职工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下,学校在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影响力日益增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提醒的函》精神,为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学校主要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2021年1月4至7日。
二、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1月10日至2月27日;
2.教师放假时间:1月12日至2月26日;
3.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放假时间:1月16日至2月26日。
三、返校报到时间
1.第一批学生:2月28日报到,3月2日上课。
2.第二批学生:3月1日报到,3月3日上课。
3.行政、教辅、工勤人员2月27日返校上班。
4.2月27日上午9:00在仓山校区礼堂召开新学期教职工大会。
四、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各单位应认真总结2020年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对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已落实和未落实工作,将总结内容整理成简要的书面文字,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并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各单位应于2021年1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杨爽同志处;同时,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研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拟定工作思路,形成工作计划文本(书面文字应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并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届时进行交流。各单位应于2021年1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至学校办公室陈雪凤同志处。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各校区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落实好值班、保卫等工作。
2.离校前,各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办公、教学、后勤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危险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应注意实训、实验室安全,并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实训、实验物品。
3.放假前,各单位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应将寒假到外地活动日期、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报告给各自的分管领导。
4.疫情还未结束,为确保教职工的安全,放假期间应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省的教职工,须提前写好申请报告,明确外出行程及事由,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提交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出行。
5.教职工出省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和审批手续,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教职工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放假期间照常执行个人健康报告制度。出省以及到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返回福州后,按当时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等事宜。
6.放假期间,各单位应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完成各自承担的寒假工作任务,全面做好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
7.自2021年1月16日起,各单位有关人员开始假期值班(值班表由保卫科负责下发)。在寒假期间,值班领导、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赴现场处置并依程序上报。
8.寒假前后,各单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有关材料的缴交、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9.2021年1月8日上午9:00在仓山校区礼堂金沙js9线路中心办迎新春联欢会,具体事宜由校工会另行通知。
10.在学生离校前,学工部应全面部署、落实好学生文明离校、放假返家、开学返校及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等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做好公寓卫生,关好门窗,切断水源电源等,并将贵重物品带离学校,妥善保管。
11.2021年9月之前要上报2022年的项目和经费预算计划,各系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对项目要进行专门会议研究,分析项目的科学性。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