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保证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道路交通畅通,避免校
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学校校园管理规定,校内道路主干道上禁止停放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交通用车必须按规定停放。校内停车位包括行政办公楼、美术楼、师源广场、礼堂周边、教学A楼等规定的划线位置。食堂员工电动车暂时一律停放在负一层(楼梯及立品平台下方)。
从即日起,校保卫科将不定期对校内进行巡逻检查,届时将对违规停放的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予以上锁,上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违停车主必须由系、部、单位负责人亲自带领到保卫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遵守校规的保证书后方可领回车辆,来访人员违规车辆必须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到保卫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回。对私自撬锁或损坏器械的除赔偿外,将没收校内行驶通行证,并永久禁止进入校园。
特此通知。
校保卫科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