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科发布时间:2019-01-08浏览次数:1

各行政机关处室、系部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8]61号)的文件要求,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我校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做好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覆盖范围

各行政机关处室、系、部、院、附属幼儿园

三、风险预警

1、部分建筑物为砖混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一些办公及实训室可燃物较多;冬季用电取暖较为普遍;电动车违规充电普遍;以上情况极易造成火灾。

2、学生自备的电脑、电吹风、取暖器、违劣插排等,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3、部门为了方便管理,在学生宿舍和安全出口上安装铁栅栏,夜间出口锁闭,如有情况发生,极易酿成灾难性的后果。

四、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1. 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部署。各机关处室、系部、附属幼儿园主要领导应负起安全的总体责任,制定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落实。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以专题的形式听取一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2.隐患排查,全面覆盖。各机关处室、系部、附属幼儿园以属地管理的原则,要 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监控中心、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3.督导检查,重在治理。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岗位人员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值班巡查落实台帐等情况。

 4.强化教育,提升能力。各机关处室、系部、附属幼儿园要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值守及值班台账。

请各机关处室、系部、附属幼儿园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16日前报送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工作总结请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具体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