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师资培训经费的使用,调动师资培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课时计算标准
授课3小时,计为4节课。
二、课时津贴标准
(一)外聘教师讲课费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750元/节;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节;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50元/节;
4.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元/节。
注:外聘教师的津贴标准为税后报酬,税金在相关培训项目中开支。
(二)校内教师劳务费
1.教授
讲课费:150元/节;
咨询与诊断、研讨与指导费:75元/节。
2.副教授
讲课费:125元/节;
咨询与诊断、研讨与指导费:60元/节。
3.讲师
讲课费:100元/节;
咨询与诊断、研讨与指导费:50元/节。
4.其他人员
讲课费:80元/节;
组织教育实践观摩与研讨费:50元/节。
注:校内教师寒暑假期间及赴福州市区以外地区的培训讲课费,执行外聘教师讲课费标准。
三、长训项目研发、指导和管理费标准
(一)项目方案研制与课程设计指导费
1.一般项目:2000元/项;
2.大型项目:4000元/项;
3.重大项目:6000元/项。
(二)课程设计项目论证费
1.专家:500元/场;
2.专家组组长:800元/场。
(三)项目研发费
1.骨干成员:800元/项;
2.项目组组长:1000元/项。
(四)导师指导费
1.省级教学名师、名园长指导费
(1)省外导师:5000元/名•年;
(2)省内导师:3000元/名•年。
2.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指导费
(1)省级学科带头人导师:1000元/名(跟踪指导两年)。
(2)省级骨干教师导师:500元/名(跟踪指导一年)。
3.影子研修导师指导费
1000元/月。
(五)高级职称导师结业论文答辩指导费
500元/天。
(六)影子研修幼儿园管理费
1000元/月•所。
四、教育实践示范指导津贴标准
(一)示范课讲课费及教具制作津贴
1.省外教师:1000元/节。
注:进行示范课分析讲解的,按外聘教师讲课费标准支付。
2.省内教师:省内课题培训开课教师免培训费1人,并赠送培训资料一套。省内非课题培训开课教师课酬为300元/节。
(二)幼儿园考察观摩费
1.省外幼儿园考察观摩:按当地标准给付;
2.省内幼儿园考察观摩:园长管理与指导费为200元/场,幼儿园观摩费为500元/半天•所。
(三)幼儿园园长跟岗培训指导费
500元/天。
(四)校内教师承担有经费收入的教育观摩活动指导费
每节示范课指导费折算为7节实践课课酬。
五、培训考务费标准
(一)教师考务费
1.出卷:300元/卷;
2.阅卷:3元/卷;集中阅卷费为200元/人•天,外来试卷审卷费为100元/份。
3.技能面试:200元/人•天。
(二)其他人员考务费
1.试卷保管员:200元/项;
2.监考员:100元/场•人;
3.主管部门考试巡视员:100元/场•人。
六、行政人员工作津贴标准
(一)培训中心人员值(加)班费
1.非节假日的:40元/天•人;
2.节假日的:100元/天•人。
注:适用于根据培训项目值班表和项目工作细则值(加)班者。值夜班计为一天。
(二)培训中心项目班主任津贴
300元/班。
(三)幼儿教育活动录像技术人员服务费
150元/场•人;
注:技术组享受光盘研发利润8%的奖励。
(四)临时外聘工作人员劳务费
100元/天•人。
注:聘用学生的参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财〔2007〕7号)执行。
七、培训活动杂支费标准
(一)外聘教师研发性光盘版权费
从研发奖励费20%中支取,分配标准由研发者协商确定。
(二)培训资料汇编编辑费
1.100页以内的:200元/册;
2.100—150页的:300元/册;
3.150—200页的:400元/册;
4.200—250页的:500元/册;
5.250页以上的:600元/册。
(三)培训差旅费和专家食宿费
按《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标准执行。
八、培训津贴使用管理
(一)各培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培训方案确定后,应根据上述标准对该项目的经费进行预算,提交学校培训中心主任审核,报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除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按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其中,讲课费应尽量以转账方式支付(外聘教师需注明其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有关信息)。
(三)由上级部门下达统一标准的特定项目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上述未涉及的开支项目应事先申报并提交预算,经学校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未获批准的不得开支。
九、其他事项
(一)本规定由学校培训中心解释。
(二)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金沙js9线路中心培训经费使用标准与管理规定》(闽幼高专〔2012〕120号)同时废止。
![]() | 闽幼高专〔2016〕18号关于印发《金沙js9线路中心培训经费使用标准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