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幼高专〔2016〕77号《金沙js9线路中心预算管理办法》

发布者:财务科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1

金沙js9线路中心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合理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按照"统一编制、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预算的审批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批准学校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条  财务科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拟订学校的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落实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计划,配合相关预算管理单位落实专项性拨款计划,做好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控制,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  校内各部门、系部、直属机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执行主体,负责编制本单位收支预算,管理和执行学校批准下达的预算指标。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原则
第六条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以收定支,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合理安排支出,不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第七条  收入预算遵循稳健的原则,列入预算的收入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支出预算贯彻"统筹兼顾、分清主次、确保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保证经常性项目的支出,专项支出的安排量力而行。
 
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程序
第八条  每年11月份,财务科根据已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学校下一年"部门预算表"、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结合增减变动因素和学校实际财力情况,制定并布置预算工作计划。
第九条  每年12月底前,校内各预算管理单位提供本单位的预计收支计划。
 
第五章  预算的内容
第十条  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包含学校的所有收支项目。
第十一条  收入预算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学校从各级财政部门获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获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所获得的收入,主要是按标准收取的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等;
4.经营收入: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须上交学校的收入;
6.其他收入:利息收入、对外投资收益以及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十二条  支出预算包括:
支出预算由各预算管理单位根据工作计划预计的当年支出,主要包括:
 1.人员经费支出:指全校人员工资、津贴,以及各种福利保障支出(须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2.公用支出:指学校除人员经费外,用于保证教学、行政、科研、后勤等方面正常运转的支出;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指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金、学生的各项助学金开支等;
 4.资本性支出:指各类设备和图书支出;
 5.基本建设支出:指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等。
 6.专项支出:指根据上级机关和学校的资金安排,指定用于教学、科研、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三条  各预算管理单位的经费预算材料中除了日常教学和行政开支预算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
1.教务处:专业建设、见实习经费计划;
2.学生工作部:学生助学经费计划;
3.招生就业办:招生经费计划;
4.人事处:人员经费计划、培训经费计划等;
5.办公室:出国经费计划;
6.科研处:科研经费计划;
7.后勤处:基本建设、设备采购、校内修缮和基建计划;
8.图书馆:年度图书资料采购计划;
9.各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
10.相关部门按要求须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章  预算的分解下达
第十四条  财务科根据校内各预算管理单位报送的收支计划,结合学校综合财力和发展需要,统一编制年度学校综合预算草案,并将年度预算经费分解至各预算管理单位。
第十五条  学校年度预算方案经分管校长审查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审议。
原则上,每年三月底前,将审议通过的当年学校综合预算方案下达至各预算管理单位。
 
第七章  预算的执行
第十六条  在正式预算方案批准下达之前,财务科可根据上一年度同期的支出项目及金额,预先安排各项经费支出。
第十七条  学校年度预算方案经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后,各预算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以确保学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第十八条  在校长领导下,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预算,须及时、足额收取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各项收入的真实合法,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小金库"、"帐外帐"等违纪行为;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各项支出。财务科有权拒绝执行与预算不符、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
第十九条  年度预算经费的审批办法参照执行《金沙js9线路中心经费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十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管理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预算指标进行周密计划,妥善安排,厉行节约;重视专项资金的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财务科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实时控制,负责建立预算执行对外查询系统,并定期对学校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
 
第八章  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  在预算年度内,如预算管理单位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出现重大变化,需对原定预算进行调整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追加的支出要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减少收入时要压缩相应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各预算管理单位如需进行预算调整,应列明预算调整的原因、项目、金额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财务科。财务科审核后,对于必须进行调整的项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以下规定上报批准:
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由校长审批;
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10万元以上的,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第二十四条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主管机关追加、缩减预算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在接到追加、缩减的通知后,财务科应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九章  年度的决算
第二十五条  每个预算年度末,财务科应编制年度决算。决算前应对照预算,认真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清理各项收支;检查各往来款项,核对资产存量。
第二十六条  决算报表完成后,财务科应撰写决算说明书,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当年收支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主管机关批复的决算报告在学校网页上公示。 
 
第十章  预算的绩效评价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每年度结束后,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各预算管理单位对本单位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总结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年度预算执行差异率10%以上的项目说明原因,留存财务科备案。计算公式为:
年度预算差异率=(年度决算支出数-年初预算支出数)/年初预算支出数×100%
第二十八条  财务科定期向分管校长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建议。
第二十九条  预算经费的使用接受上级有关机关、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职工的监督。
第三十条  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预算收支情况、年度决算报告、财经纪律执行等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版权所有:金沙js9线路中心 财务科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10402350465 闽ICP备05021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