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1+X”专项督查的通知》(闽幼高专纪〔2023〕10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范围
2023年1月至今发生经费支出的所有科研帐户,包括各类科研项目和结余经费项目。
二、专项督查内容
1、是否存在违规报销或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的问题。
2、是否存在假借项目名义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的问题。
3、是否存在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报销非课题组人员的差旅、电话、网络等消费支出的问题。
4、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
三、各有关单位于11月2日上午10点前完成以上内容的检查并报送下列材料,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1),各单位填写《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 、2023年度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4)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科研管理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文档(各文件分别命名为“××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单位汇总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打包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c2021@fjys.edu.cn。
科研处
附件1:
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单位:学前教育学院 项目负责人(签字):
序号 | 科研经费自查内容 | 有/否 | 存在问题的项目编号 | 存在问题的金额 | 凭证编号 | 拟整改方式 | 备注 |
1 | 是否存在违规报销或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的问题 | ||||||
2 | 是否存在假借项目名义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的问题 | ||||||
3 | 是否存在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报销非课题组人员的差旅、电话、网络等消费支出的问题 | ||||||
4 | 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 |
附件2
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违规事项 | 违规金额 | 备注 |
填表人:
附件4:
XX学院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一、本项目经费使用基本情况
1.本次检查涉及的项目及经费总体情况,财政经费实际到位使用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的基本情况
在填写《经费自查表》的基础上,对照预算科目,逐项列出每个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需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特别是是否存在经费转出情况。
(2)经费支出是否符合合规性、相关性、经济性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经费列支个人消费性支出;会议费、差旅费是否合规、按预算执行。
(3)现金管理、合同管理、大额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发放的规范性。
(4)本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和程序对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请、经费预算书的编制和签订指导情况,对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的督促、管理情况。
(5)项目结题材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核把关情况。
(6)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7)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情况。涉及政府采购的,是否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进行编制。
二、项目执行总体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成效等。
三、自查中发现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若存在问题,需具体列出是什么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XX学院加盖公章
X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