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直工〔2014〕4号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省直机关歌手赛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4-04-22浏览次数:0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基层工会、团组织、妇委会:

根据省直机关《关于金沙js9线路中心办第一届省直机关歌手赛的通知》(闽省直工〔2014〕16号)精神,省直属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定于5月份联合金沙js9线路中心办第一届省直机关歌手赛。比赛旨在为热爱唱歌的干部职工提供平台,以此丰富和活跃机关文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振精气神,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现就做好厅直属机关参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厅机关,厅属单位(学校)在职干部职工(含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工)。

二、比赛时间地点

1、初赛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

2、初赛地点:芳华剧场(省芳华越剧团,白马北路)。

3、初赛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决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规程

1、歌曲由选手自行选择,每人限唱一首。歌曲内容应当积极向上,符合比赛主题,突出爱党爱国内容。内容低俗、思想消极等歌曲不得参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歌曲提出调整意见。

2、比赛分美声、民族、通俗三个组别分组比赛,具体唱法由选手自行选择,每位选手限参加一种唱法。

3、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决赛选手按初赛人数30%的比例,按初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定。如果报名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决赛人选的比例另行确定。

4、比赛成绩主要由音准、节奏、咬字、吐字和音乐表现力等方面组成,使用1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分,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计算最后得分。

四、奖项设置

1、三组比赛分别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各若干名,发给获奖证书、奖章。

2、除获金、银、铜奖歌手外,进入决赛的选手均授予优秀奖,发给获奖证书。

3、设若干个组织奖,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事项

1、请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学校)积极推荐干部职工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曦麟联系电话:87091482

附件:第一届省直机关歌手赛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工会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