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基层工会、团组织、妇委会:
根据省直机关《关于金沙js9线路中心办第二届省直机关歌手赛的通知》(闽省直工会〔2015〕3号)精神,省直属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定于4月份联合金沙js9线路中心办第二届省直机关歌手赛。比赛旨在展示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激发干部职工创业热情,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凝聚正能量。现就做好厅直属机关参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学校)在职干部职工(含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式)。
二、时间地点
1.初赛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天)。
2.决赛时间:2015年4月25日、26日(视参赛人数确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比赛地点:凤凰影剧院(省京剧院,工业路582号)。
三、比赛规程
1.歌曲由选手自行选择,每人限唱一首。歌曲内容应当积极向上,符合比赛主题,突出爱党爱国爱福建内容。内容低俗、思想消极等歌曲不得参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歌曲提出调整意见。
2.比赛分美声、民族、通俗三个组别分组比赛,具体唱法由选手自行选择,每位选手限参加一种唱法。
3.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决赛选手按初赛人数30%的比例,按初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定。如果报名出现异常,决赛人选的比例另行确定。
4.比赛成绩主要由音准、节奏、咬字、吐字和音乐表现力等方面组成,使用1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分,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计算最后得分。
四、奖项设置
1.三组比赛分别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各若干名,发给获奖证书、状章。
2.除获金、银、铜奖歌手外,进入决赛的选手均授予优秀奖,发给获奖证书。
3.设若干个组织奖,发给获奖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基层工会、团组织、妇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报名参赛。
2.报名表请于3月27日前寄至厅直属机关党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QQ:2291866454,逾期不予受理。
3.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连智联系电话:87091356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工会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团委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妇委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