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学校)文明办、妇委会:
现将省直纪工委、省直文明办、省直妇工委《关于开展“机关干部话家风”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厅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良家风是培育优秀干部的基础,是加强反腐工作的重要屏障,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校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务必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定期了解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障和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发挥优势,设计载体,携手推进,共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注重结合融入。家风与党风政风、民风校风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家庭、学校、社会要联动共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把“话家风”活动融入到机关文化、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纳入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机关干部、优秀人民教师的培育等工作相结合,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择优报送作品。要在广泛发动、组织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于10月10日前向厅机关党委推荐报送家风故事、家训格言、楹联书法、家书手札等优秀作品。推荐数量为:厅属学校、教育考试院、教育杂志社和老干处等单位对以上四大类作品推荐数每类应不少于2篇(条),其余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可从四大类中任选二类推荐,每类作品推荐数至少1篇(条)。推荐的作品均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附创作作品作者、姓名。机关党委将认真筛选,择优推送到省直党工委评选表彰。
联系人:周而明 联系电话87091330
电子邮箱:zhem118@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妇委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