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 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0

各基层工会:

现将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下发的《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推荐。直属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择优推荐予以表彰。各单位请于3月13日前将简明情况表(一份)、申报表(一式二份)由各单位工会盖章后上报市总直属工会,电子表格同时报送至邮箱609025288@qq.com。联系人:郭孝祥,电话:83259846

特此通知。

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会

2017年3月2日

榕工办〔2017〕15号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

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中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地助力“攻坚2017”行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州”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福州市总工会拟于今年“五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福州市工人先锋号、福州市五一先锋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福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企业车间、工段、班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等;

福州市“五一先锋号”推荐机关事业单位科室、部门等。

二、申报条件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建设新福州当好排头兵”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助力“攻坚2017”行动,在重点项目建设、产业优化升级、海上福州建设、绿化福州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团队意识,有健全的激励机制,注重团队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的提升,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活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及推动创新型省会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诚实劳动,诚信经营,诚敬做产品。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团队成员劳动纪律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未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设备事故。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创建评选“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是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要将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发动,切实把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推荐上来。

(二)坚持条件、层层推荐

在“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尊重职工意见,按照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不搞平衡照顾,推荐对象在上报市总工会初审通过后,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以保证评选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创建“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地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明确时限、及时申报

本次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推荐方式采用申报制,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可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指标多推荐20%,由市总工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原则上一个单位同批申报的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数量不超过1个。

各县(市)区、产业工会于3月1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2),简明情况表(一份,见附件3),报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若申报对象为小微企业,“单位团队全称”为企业名称,并在简明情况表“推荐类型”一栏中注明小微企业。简明情况表和申报表的电子文档由各县(市)区、产业工会汇总后,发送到电子邮箱:609025288@qq.com。联系人:郭孝祥,联系电话:83259846。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