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4月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日期:2022-04-12访问量 :0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机构:

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继续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榕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215号)、《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第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下一阶段核酸检测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检测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检测地点:三校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检测地点。

三、检测对象及要求:

(一)每班每日抽取20%学生进行核酸检测,校内食堂、安保、物业、物流等社会化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教职员工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校教职工可在校内进行检测,校外教职工可自行到社区采样点就近检测。

各校区医务科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仓山校区:高向文,13950391661

白马校区:陈 宁,13850168800

金山校区:陈玉花,1386061766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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