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2-14浏览次数:1

12月10日我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林雨书记、郑健成校长出席会议,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及党工部、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张辉主持。

林雨书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谈话,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加强对师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处室(系部)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尤权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逐步实现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跃升。四要认真履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个严禁”、教育部“六条禁令”等相关具体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教育和监督,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张辉通报了近期部分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财务科科长高羽对规范执行学校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作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