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纪工委通报全省教育系统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6-20浏览次数:1

今年各类学校秋季招生在即,为严明纪律,发挥警示作用,6月17日,福建省教育纪工委通报了全省教育系统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2起如下:

1.莆田市仙游一中原校长李林桦受贿和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李林桦在任盖尾中学、华侨中学、仙游一中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干部调整、人员安排、学校基建、教学设备、教辅材料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共计31.78万元,收受烟酒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22万元。2015年12月29日,李林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泉州市安溪县感德中心学校原校长、党支部原副书记王添法受贿并伙同他人贪污公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间,王添法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人事调整、职称评聘以及工程基建管理等过程中,收受贿赂3.18万元。此外,2009年至2015年间,王添法还伙同该校原副校长王清莹、原校长助理王连生、校总务处原主任陈文高、原副主任姚清艺等人,通过虚增工程基建开支、日常开支和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公款69万余元设立“小金库”,并对其中的41.44万元进行私分。2015年12月,王添法、王清莹、王连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连同陈文高、姚清艺2人(非党)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都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金沙js9线路中心一反三,警钟长鸣。特别是各类学校秋季招生在即,违规招生、择校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防范在先,动辄则咎。

通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把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专项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学校,责任压实到基层。各市、县(区)教育局党委(党组)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力气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凡是在学生收费、财政资金拨补、职称评聘、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等涉及师生利益领域中,发现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师生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广大师生群众从正风反腐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省教育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