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闽幼高专纪〔2018〕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直属单位: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党中央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好《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
二、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将其体现到管党治党和纪律建设全过程。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注意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各处室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四、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学习辅导资料见学校网站纪检监察处网页“上级精神”栏目。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注意收集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的文字照片资料,10月28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要求word格式、新闻报道版式、图文并茂)报送校纪检监察处,电子版以邮件发送至信箱zxh2008@fjys.edu.cn。
联系人:朱夏辉  
联系电话:83457935
 
 
中共金沙js9线路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