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0-25浏览次数: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该法将高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工作中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全部纳入规范范围,与全体教职员工息息相关。

二、学习时间安排

1.10月16日,校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委书记带头宣讲,党委委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2.12月4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所属支部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学习。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部署,抓好学习宣传,保证全员知晓。请尽快安排专人联系纪检监察处领取宣讲资料。

2.要注重总结提升,以学习宣传政务处分法为契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3.要注重学做结合,督促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法律要求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

4.要对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总结,准确统计参加学习的党员人数和总人数,形成书面报告(或新闻报道),于12月11日内上交校纪委。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纪检监察处,电子版及活动照片(至少3张)发送至jjjcc@fjys.edu.cn。

 

 

 

中共金沙js9线路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