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学深学懂、抓紧抓好。学习宣传情况需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3月底前报送校纪委。
联系人:林沁欣,联系电话:0591-83457935
电子邮箱:jjjcc@fjys.edu.cn
 
 
金沙js9线路中心纪委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