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25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决定于9月21日组织参观学习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2.附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3.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干部;

4.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

(具体名单附后,不含往期已参加的)

二、时间地点

时间:9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

地点: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南门)。

三、参观学习内容

1.参观数字化现代展馆。重温党百年自我革命的光辉历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学习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经验,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从先烈先辈先贤等勤廉风采中汲取精神养分,在展望新征程中激发奋进力量。

2.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守牢纪法底线红线。

四、出行安排

9月21日(星期四)上午8点30分在仓山校区礼堂侧门榕树下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活动地点。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此项活动旨在督促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活动对象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结束后自行在所在支部开展“大家谈”活动,交流参观学习心得体会。

2.严明活动纪律。参加对象应佩戴党员徽章、校徽,注意着装端正。参观期间自觉维护秩序、服从安排,禁止在馆内喧哗、拍照、录像,禁止在网络上发表有关信息。原则上不得请假,遇上课、公出特殊情况应提前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