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校警示教育会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6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经研究,决定召开警示教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会议地点:仓山校区行政办公楼114会议室

二、参加对象

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2. 正科级以上干部;

3. 附属幼儿园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1. 学校党委书记鲍仕梅作警示教育专题讲话;

2. 观看《福建省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

四、有关要求

1. 强化纪律意识。要以警示教育为契机,在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中开展研讨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精准施策推动党员干部系好风纪扣,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2. 遵守会场秩序。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进入会场,不对警示片内容进行拍摄、录音,不泄露警示片的内容、画面、声音等。

3. 严明学习纪律。要提前10分钟到场,党员请佩戴党员徽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并报备纪委办(联系人:林沁欣;联系电话:8345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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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