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7-12浏览次数:1

各系:

在各系的积极配合下,本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期办理完成。本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及发放情况如下:

各系要认真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有处分未解除和欠缴学费这两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其证书扣留在教务处,暂不发放给各系。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8届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学生名单。各系要认真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注意事项如下:各系要认真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2.发放证书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

3.证书必须由学生本人在领取单上签名后领取,且不可由他人代领,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各系要做好证书领取的登记工作,登记表见附件2:2018届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登记表。

4.因今年毕业生的档案已经寄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放入毕业生档案中,请各系一并发放给学生,由学生本人保管,有条件的毕业生可将申请表放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中。

附件1:2018届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学生名单

附件2:2018届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