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高校科研统计暨校内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次数:0

各系部、处室:

    2018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教育部科研年度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校部机关及教辅单位的兼课人员按专业归属划归各系部,其他不划归系部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教科所申报,参照以下要求进行。

2.科研成果奖励条件

按《金沙js9线路中心教师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与奖励办法》(闽幼高专〔2014〕98号文件)文件的规定执行。科研论文成果必须以金沙js9线路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课题立项及结题均应在教科所登记备案并纳入管理,方可计入科研工作量。

3.成果时效

学校科研统计与考核按照自然年度进行,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应在科研成果取得的当年度进行申报,对逾期未进行申报的科研成果,视为教职工自动放弃科研成果申报与考核。本次在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完成的科研业绩均在申报范围。2017年12月末因刊物未到延误的也在本次申报之列。

4.个人填报要求

在12月13日前填报两份execl表格并缴交相应佐证材料。

①《全国高校科研统计采集表》2018年版(见附件1)

注意这份文件是套表,包括人员基本信息、项目情况、论文、著作教材、学术交流等多项分表。各分项表格的注意事项请参见表内说明。

②《校内科研成果申报表》2018年版(见附件2)

包括科研论文、著作教材、课题项目、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等。填表时请对照闽幼高专〔2014〕98号文件的相应条目。

③缴交佐证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4。

④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压缩包。

5.系部工作要求

①按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完成本系部科研统计与在线填报。

②按校内科研考核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负责审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成果级别适用与量化分数及业绩奖励提出初步意见;拟出教师科研考核等级;系内公示;填报本系部教师科研业绩考核系列统计表;完成本系部科研统计报告;完成本系部科研成果年度汇编;完成与考核相关的资料归档。

6.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责任人

工作进程

12月13日前

教师

缴交采集表、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到系部(行政人员交教科所)

12月20日前

系部

成果认定、标准套用、量化考核、数据汇总、初步公示。应交:系部统计汇总表、教师申报表、相关复印件等

12月27日前

教科所

审核认定,材料返还系部存档,

1月3日前

系部

复核、告知本人、确认公示,报表修订重报

 1月10日前

系部

科研考核工作报告及相关后续工作

 1月20日前

教科所

提交学校科研考核工作报告;报送科研业绩奖励

 

 

 

7.相关说明

本次考核表最后可直接贴在2018-2019学年教师考核表上。2017年度结余=(2017学年总分-当年职称合格分*2)*0.3。

 

 

附件:

1.全国高校科研统计采集表2018年版

2.校内科研成果申报表2018年版

3.闽幼高专〔2014〕98号教师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与奖励办法

4.校内科研考核佐证材料具体要求

5.考核佐证材料案卷封面

6.集体项目科研工作量分配表

7.科研成果系部汇总表

8.各系部任课教师名单

 

教科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