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5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职教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职业院校在编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体现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选题范围如下:
(一)办学机制方面。包括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集团化办学研究,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研究,职业院校联盟建设研究,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研究,国(境)外交流与合作研究等。
(二)培养模式方面。包括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和专业建设研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中高职人才衔接培养机制研究等。
(三)教学改革方面。包括学生职业能力和工匠精神培养研究,职业院校课程改革研究,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研究,技能大赛与专业教学融合研究,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研究等。
(四)人文社科方面。支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五)科技创新方面。支持有利于提升职业院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请各学院按照下达的项目推荐指标数(见附件2),组织评审专家4-5名。评审项目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立项。学院评审推荐项目务必于2018年6月22日前完成。
四、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系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所,我所不接受个人申报。此次申报时间紧迫,各系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凡填写不规范、审核不规范占有其中一条,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二)材料报送包括:
1、纸质材料:
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申请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其中,《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职教专项)申报清单》1份。
(2)以项目申请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一份。
上报的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lyh2011@fjys.edu.cn。
3.正式上报稿:
评审后,拟推荐人员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重新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2018版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2018版
3.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课题论证》活页及通讯评审表
4.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课题论证》活页及通讯评审表
5.《申报项目汇总表》2018版
金沙js9线路中心教科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