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9-10-15浏览次数:0

 
为了培育和提升我校教职工科研创新能力,做好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着眼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增强前瞻性;要紧贴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实效性。详见2019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鼓励申报反映福建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趋势以及我校办学方向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
申报党建项目请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我校实际开展选题。
也可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或学科专业领域自行选择研究题目。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经费
1. 本年度项目类型包括:普通项目、党建思政专项、教育改革专项等。
2.资助额度。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00元,按《金沙js9线路中心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闽幼高专〔2014〕76号)管理,申报期间文件如有修订则按新修订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项目申请人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作为课题成员不超过2项。
3.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选题申报。
4.历年尚未结项的在研学校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学校课题,2019年底到期结题的校级项目不计入限制条件,如未通过结题评审,其申报的2020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将被撤销。曾经承担校级课题被中止、撤项的,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5.鼓励组建校内跨学科、跨部门、跨系部及在校学生共同参与的研究团队合作研究。
四、结题时限和成果形式
1.校级课题的研究时长一般为一年,可视具体研究进展申请延期一年。结题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和9月。
2. 课题成果须以发表的CN学术论文(含《教育探究》)结题,所有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金沙js9线路中心科研项目(编号×××××)”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课题负责人必须有成果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鼓励以校级课题为基础申报各级纵向课题,在项目执行期内升级为省(厅)级及以上立项项目,原校级项目自动终止,项目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五、申报立项程序
1.申报人向各自归属的专业系部或部门提交申报书。
2.各系部、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申报者资格及申报项目质量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教科所。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一份。
2.电子材料:《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命名规则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表/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
3.申请表格请登录学校教科所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七、申报时间:
1.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截止 2019年10 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教职工于11月1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二 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审核签章并汇总后交至学校教科所,电子版发至刘远航lyh2011@fjys.edu.cn。
    
附件:1.2019年校级课题申报指南
2.校级课题申请书(2019年版)
3.课题论证活页(2019年版)
4.申报情况汇总表
 
金沙js9线路中心教科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