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坚守道德情操,营造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11月25日下午,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所属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会。机关第四党支部所属部门全体教职员工总数为25人,参加学习20人,病假1人,产假1人,公假3人。
培训会上,程英书记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原则、方针、对象主体、种类、规则和程序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加强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促进了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
参加培训会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领会核心要义,严守纪律底线,积极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