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件】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意见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01浏览次数:3

各处(部、室、科)、系(部)、直属单位: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要始终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的办学方针。为适应高职高专的办学宗旨,学校必须建设一支数量满足要求、结构合理、质量合格的“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为此,特提出加强“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意见。
一、“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各专业系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时,要制定出相应的“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规划,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工作,从数量和质量上达到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要求。
二、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各专业系每年都要选派1-2名教师短期进修高职专业课程;在选派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时,要充分考虑适应高职教育的方向与专业。外出攻读学位的教师要根据系的统筹安排,酌情选修1门以上的高职专业课程,使广大教师能胜任高职专业课的教学,成为“双师型”(双师素质)的教师。
三、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与本校高职专业紧密相关的创作专业、美术专业、作曲专业、演奏专业系列等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审,所需评审费用由学校酌情报销。
四、全校各高职专业的中青年教师,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以各种不同带领学生实训、实习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双师素质。学校还将选派部分高职专业优秀教师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晋级、选派进修等方面,将优先考虑在双师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五、学校将加大“双师型”教师引进力度。人事部门和有关专业系要主动到企事业单位物色生产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年龄适当、具有高级职称、胜任教学工作的同志,经研究枇准后调入我校任教。
六、对于个别专业性强、本校教师无法承担的高职专业主干课程,各专业系可采用“课程包”的形式聘请企事业单位高工和专家、教授到校集中时间授课,经学校批准后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并参照我校聘请客座教授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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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