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211

闽人社文〔2016142

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管委会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现将《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好改革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6428

附件1: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附件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
附件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附件5: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