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幼高专学〔2017〕8号
金沙js9线路中心学生工作部工作规程(修订)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能
学生工作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是学校学生管理的主管机构。执行学校党委的决定,具有对全校学生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检查、协调、调研、评价和监督等管理与服务职能。
一、思政管理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数据管理中心:
1、建立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数据库,对学生进行全程跟踪。
2、根据各系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累计及录入。
3、负责每年度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整理,建立学生个人档案。
4、负责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终评,提供毕业生招聘推荐成绩。
(二)学生奖励工作:
1、负责每年度学校学生各类奖励文件起草、报批、发放。
2、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校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党委主管副书记任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主任、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以及各系有关负责同志任委员。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长,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秘书长由学生工作部主管副处长担任。
3、各系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担任组长,评审小组成员由系辅导员、大学生导师代表若干人组成。各系评审小组人员组成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4、审核各系评审小组报送的各类奖项候选人资格,报评委会审批。
5、制定、填写各类证书并下放到各系。
(三)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1、负责审核各系报批的学生违纪处理意见,行文报相关校领导核批。
2、行文送达各系,学生工作部留档备案。
(四)学生军训及素质拓展工作
1、负责安排全校新生军训工作,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2、负责安排高年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提高学生就业择业能力。
(五)学校及学生各类保险征订工作
1、负责校方责任险投保与业务处理工作。
2、负责学生个险的接洽与业务处理工作。
(六)学生公寓管理员管理工作
1、负责与校区办协调学生公寓管理员评聘工作。
2、负责各校区宿舍管理检查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及工作管理、考核工作。
(七)各系学生管理督导、评估工作
1、负责各系学生管理常规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2、负责各系学生工作评估管理。
(1)各系班导师、大学生导师和辅导员管理制度建设检查。
(2)各系班导师、大学生导师和辅导员工作业绩量化管理情况检查。
(3)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情况检查。
(4)各系完成学生工作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情况检查。
(5)各系贷款学生还贷率达标情况评估。
(6)各系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检查。
(7)各系学生日常管理检评工作督导、检查评估。
(8)其他工作情况检评。
(八)毕业生工作
1、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
2、负责毕业生毕业推荐工作。
3、其他毕业事宜。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1、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根据全校贫困学生数向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核定并下发各系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与金额。
(3)收缴各系申报材料,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复查,发放申请表。
(4)将经审核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报送经办银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贷款的发放和回收。
(5)建立本校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提供学生的变动情况(包括学生就业、升学、退学等)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其它相关事宜。
(6)考评、督导各系贷款学生的还贷工作。
(7)指导各系进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2、国家助学金工作
(1)根据省厅的相关文件起草并向各系下发国家助学金评审文件,各系进行摸底调查、公示。
(2)汇总各系助学金报校分管领导审批会同财务处上报省厅。
(3)发放国家助学金。
3、校内贫困生补助工作
(1)根据校贫困生情况向校分管领导提出当年贫困生补助计划。
(2)根据计划确认补助对象后,报财务处实施该计划。
(3)发放校内贫困生补助金。
4、校外贫困生支助工作
(1)与大丰文化基金会接洽确定当年支助对象数与金额数。
(2)向各系下达计划,确定支助对象,办理相关事宜。
(3)开拓其他的资助市场。
5、勤工助学工作
(1)建立学校勤工助学中介中心。
(2)开拓勤工助学市场。
6、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1)统计生源地信用贷款人数及金额
(2)会同财务处上报生源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
7、贫困生教育工作
督导各系广泛地作好贫困生教育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
1、受理学生工作部理申诉案件,对学生违纪处理展开调查、取证,形成初步调查意见。
2、就调查意见提交学生违纪处理申诉委员会,提请召开相关听证会。
3、金沙js9线路中心行"听证会",形成终结意见。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主要职能:
1.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专业讲座以及心理知识普及工作。
3.负责日常的各类心理咨询工作,包括个别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团体辅导等。
4.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指导各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社团活动。
5.负责学生心理测试、建档及跟踪服务工作。
6.负责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师、心理委员、心理协会、寝室长的心理知识培训。
7.负责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及时发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师生及转介工作。
8.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研究、专题调研和个案分析。
9.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和动态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工作。
10.负责与兄弟院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交流。
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机构的编制
学生工作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部长主持学生工作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分工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暂设思政管理综合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