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沙js9线路中心 2017年“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17-04-25浏览次数:1

关于印发《金沙js9线路中心

2017年“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 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7〕11号)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金沙js9线路中心2017年“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要通过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引导师生勤于、善于发现身边的好学生、好事迹、好故事、好行为,并通过网络等平台加以宣传推广,要组织师生学习“最美学生”的事迹材料,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联系人:朱夏辉,联系电话:18950400684,电子邮箱:zxh2008@fjys.edu.cn

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3日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17年“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和宣传学生先进典型,在学生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并激励广大学生按照 “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7〕11号)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寻身边最美学生,树校园楷模新星。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生,含毕业班。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四)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专业竞赛等有益活动,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具有诚信友善、乐于奉献、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高尚品质,事迹感人。

(五)主要事迹应集中在2015-2017年。

四、评选项目

(一)“力学笃行之星”

勤勉学习且确切实践所学,在学科专业的实践领域内有所建树,如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实践、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佳绩。

(二)“诚善勤毅之星”

为人真诚、诚信友善;热爱劳动、恪尽职守、吃苦耐劳。

(三)“自强奋进之星”

作为家庭困难学生,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奋发进取。

(四)“爱心奉献之星”

孝老爱亲、关心同学、热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五)“创新创业之星”

参与创新项目或自主创业,取得过一定成绩,或曾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

五、表彰数量

(一)2017年校园“最美学生”获奖者10名,含“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称号获得者各2名。

(二)2017年校园“最美学生”提名奖获得者15名,含“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称号提名奖获得者各3名。

(三)2017年校园“最美学生”班级提名获得者若干名,含“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称号班级提名获得者。

六、奖励方式

(一)向2017年校园“最美学生”获奖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二)向2017年校园“最美学生”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参照《金沙js9线路中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对“最美学生”获奖者、“最美学生”提名奖获得者、“最美学生”班级提名获得者在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给予加分,分别为1分、0.7分、0.3分。

七、评选表彰程序

(一)班级提名

在校班级(非毕业班)以“寻找身边最美学生”为主题开展班会,完成有关议程。

1、介绍2017年“最美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启发同学发现身边的楷模,并向他们学习。

2、通过现场互动征集候选人。引导同学们踊跃发言,介绍自己身边发生的好人好事,推荐自己眼中的模范典型。学生可以自荐,辅导员也可以推荐。

3、候选人征集完成后,按照评选项目进行票选,产生“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称号班级提名获得者各一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候选人的不提名)

4、班级将“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班级提名获得者名单和个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报辅导员。

(二)辅导员推荐

1、辅导员考察班级提名,产生“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推荐候选人各一名,报系部。

2、未经班级提名,但辅导员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以直接推荐。

3、毕业班候选人无需班级提名,可由辅导员直接向系部推荐。

4、辅导员应指导推荐候选人填写《金沙js9线路中心2017年“最美学生”推荐表》(下文简称“推荐表”),并于5月5日前以电子版报送系部。

(三)系部推荐

1、系部组织对辅导员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产生“力学笃行之星”“诚善勤毅之星”“自强奋进之星”“爱心奉献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系部推荐候选人各一名。学前教育系各推荐两名。

2、形成推荐报告,于5月12日前以电子版和盖章件同步报学工部。报告应含系部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班级提名获得者名单。

3、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于5月12日前报学工部。报送的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格式规范参照附件范本。推荐材料电子版应包括:推荐表、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第一人称,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高画质个人风采照片4张。

4、系部应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系部宣传平台,以#最美学生#为标签,宣传展示本系推荐候选人风采,相关截图于5月19日前报学工部。

(四)学工部评审

学工部根据本文件相关要求,对系部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于5月19日前确定表彰奖励对象,并通知系部协助获奖学生准备个人事迹报告。

(五)学校表彰

5月内金沙js9线路中心办2017年“最美学生”颁奖典礼暨先进事迹报告会。

(六)后期宣传

学工部通过校园宣传栏、易班等网络平台对获奖学生事迹进行宣传,筹拍DV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