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幼高专学〔2017〕106号 金沙js9线路中心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三好学生等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17-10-11浏览次数:1

闽幼高专学〔2017〕106号

金沙js9线路中心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三好学生等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学校奖学金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班级、学生(不含2017级)。

二、评选条件与评选名额

(一)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非分明。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2)学习好,学习目的准确,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两学期各科成绩均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本专业排名10%以内,选修科目达“合格”及以上;

(3)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良好的生理、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居本专业本年级的前10%,操行等第位“优”

(5)本学年获一等奖学金。

2.评选名额

全年段学生总数的5%。

(二)优秀三好学生

1. 评选条件

(1)本学年获三好学生称号;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获得公认和好评;

(3)学习成绩在班级、年段名列前茅,或在学习竞赛、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两学期各科成绩均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本专业排名5%以内,选修科目达“合格”及以上;

(4)体育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或在校运会等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得好名次;

(5)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学年里居本专业本年级的前10%之内,操行评定为“优”。

2.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总数的10%。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担任校、系团委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部长和副部长,校、系社联主席、副主席、部长和副部长,校学生社团负责人,校、系学生会、自律会、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和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干部,学校广播站、电视台、校刊编辑部主要干部等职务;

(2)在政治思想上和生活中表现突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扎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敢于批评不良现象;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两学期各科成绩均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本专业排名40%以内,选修科目达“合格”及以上;操行等第为“优”;

(4)体育达标,成绩良好,能带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内务卫生和公共卫生,或在学校及其以上级别的文体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5)操行评定为“优”。

(6)本学年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

2.评选名额

全年段学生总数的5%。

)先进班级

1.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敢于与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倾向做斗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形成人人积极进取、要求进步的良好班风;

(2)学生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稳定、学习积极性高,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助互学,全班学生课程考试、考查科目及格率达90%,考试无作弊现象,无人旷课达7节及以上;

(3)学生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爱护公物、讲文明礼貌的文明班风,敢于与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倾向做斗争,班级成员不存在未被解除的处分;

(4)班级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提高同学的思想修养和身体素质;积极参与校、系组织的文艺汇演、体育活动及各种比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85%的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生讲卫生,讲文明,保持课室、宿舍卫生整洁,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班级在每次卫生大检查(课室、宿舍)中成绩都保持在“清洁”及以上,同时能保持卫生包干区的清洁;积极参加劳动,能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劳动任务;

(6)有团结、进取的班委会,能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班干部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主动与辅导员、系领导沟通情况,配合辅导员做好各项工作;

(7)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系组织的社会调查和艺术实践,认真、负责地完成每学期学校安排的值周工作。

(8)辅导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并能从实际出发,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受到学生好评;

2.评选名额

系适评班级总数的20%。

(五)学校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

(1)评选条件:符合三好学生评选1、2、3项规定;在本学年里,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本年级前15%之内。

(2)评选名额:全年段学生总数的6%。

2.二等奖学金

(1)评选条件:符合三好学生评选1、3项规定;两学期各科成绩均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本专业排名40%以内,选修科目达“合格”及以上;在本学年里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本年级前25%之内。

(2)评选名额:全年段学生总数的12%。

3.三等奖学金

(1)评选条件:符合三好学生评选1、3项规定;两学期各科成绩均合格,必修课平均成绩本专业排名50%以内,选修科目达“合格”及以上;在本学年里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本年级前35%之内。

(2)评选名额:全年段学生总数的15%。

三、评选办法

(一)2017年10月23日前:

1.被推荐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填写《金沙js9线路中心优秀学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二份),班级将推荐名单和《评先登记表》报所在系,所在系汇总、初审后报送将纸质材料、公示(电子、纸质版)、系部汇总一览表(电子表)报送学工部。

2.被推荐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将《金沙js9线路中心先进班级评选登记表》(一式二份)、班级参评报告、班级工作总结、班级活动材料、班级在学校所获荣誉以及其它有关材料报所在系,所在系汇总、初审后报送校学工部。

(二)2017年10月30日前:校学工部审核有关评选材料,并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三)2017年11月13日前: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批并公布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四、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应严格执行标准,宁缺勿滥,按以下要求执行:

1.班级、系推荐、上报的参评数量应在学校下达评选名额范围内,超指标推荐部分无效。各班推荐和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不超过2名。

2.在本学年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各类优秀学生: 受到学校处分未解除者,或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或本学年中有旷课记录者。

3.在本学年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先进班集体:班级日常检评成绩学年总评在系里排名前30%之外者,或班级优指数下降者,或有学生旷课达7节及其以上者,或发生考试作弊现象者,或有学生受过学校处分未解除者。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推荐、民主评选、全面衡量原则,不得由辅导员或班委包办代替。

 

附件:1.金沙js9线路中心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先进班级评选名额分配表 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4.金沙js9线路中心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评选登记表 5.金沙js9线路中心2016-2017学年先进班级评选登记表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17年10月9日

 

 

 

 

 

金沙js9线路中心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