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年之声q2016年就业服务季”
高校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七届五中全会工作部署,推动“青年之声”平台加快实现“四个融合”,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联合召开“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新闻发布会暨网络直播活动。现根据团中央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9日(周三)14:30—16:00
二、活动内容
1.团中央书记处领导致辞;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介绍2016年用人单位招聘情况;
3.团中央学校部部署高校团委相关工作;
4.团中央“青年之声”综合协调办公室、综合服务办公室部署具体宣传推广工作;
5.“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高校宣传推广活动正式启动上线。
三、会议方式与参会对象
本次活动将采用PC端和移动端同步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推送,请各设区市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青年之声”分管同志,各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同志按照分散、就便的原则实时收看会议直播。
PC端:http://qnzs.youth.cn/2016/0307/3980473.shtml
移动端:依托“微邦”系统
(下载地址:http://weibang.youth.cn/)
四、工作要求
1.各地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收看工作,其中市属高校和省直属高校分别由设区市团委和省直团工委负责通知。具体收看情况请于3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团省委办公室,其中省属高校的收看情况报团省委学校部汇总。
2.各高校团委要协调校园网首页显著位置链接“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高校宣传推广专题。链接地址:http://qnzs.youth.cn/2016jyj/。
3.各地各高校团委要认真落实会议有关部署,抓好“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高校宣传推广活动,并于7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团省委办公室,其中省属高校的工作总结报团省委学校部汇总。
4.各地各高校团委在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请及时报团省委办公室。
5.根据团中央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团委、县(市、区)团委、高校团委和直属企业团委要在团中央青年之声v3.1平台上开通本地的互动社交平台(采用该平台下的三级域名,如福州平台域名为fuzhou.qnzs.youth.cn)。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工作职务、QQ号),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团省委办公室。其中,省属高校、市属高校和省直属高校分别由团省委学校部、设区市团委和省直团工委汇总后报团省委办公室。
联系人:钱珑
联系电话:0591—87515511
电子信箱:fjgqzd@126.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高校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七届五中全会工作部署,推动“青年之声”平台加快实现“四个融合”,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联合召开“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新闻发布会暨网络直播活动。现根据团中央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9日(周三)14:30—16:00
二、活动内容
1.团中央书记处领导致辞;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介绍2016年用人单位招聘情况;
3.团中央学校部部署高校团委相关工作;
4.团中央“青年之声”综合协调办公室、综合服务办公室部署具体宣传推广工作;
5.“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高校宣传推广活动正式启动上线。
三、会议方式与参会对象
本次活动将采用PC端和移动端同步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推送,请各设区市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青年之声”分管同志,各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同志按照分散、就便的原则实时收看会议直播。
PC端:http://qnzs.youth.cn/2016/0307/3980473.shtml
移动端:依托“微邦”系统
(下载地址:http://weibang.youth.cn/)
四、工作要求
1.各地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收看工作,其中市属高校和省直属高校分别由设区市团委和省直团工委负责通知。具体收看情况请于3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团省委办公室,其中省属高校的收看情况报团省委学校部汇总。
2.各高校团委要协调校园网首页显著位置链接“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高校宣传推广专题。链接地址:http://qnzs.youth.cn/2016jyj/。
3.各地各高校团委要认真落实会议有关部署,抓好“青年之声·2016年就业服务季”高校宣传推广活动,并于7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团省委办公室,其中省属高校的工作总结报团省委学校部汇总。
4.各地各高校团委在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请及时报团省委办公室。
5.根据团中央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团委、县(市、区)团委、高校团委和直属企业团委要在团中央青年之声v3.1平台上开通本地的互动社交平台(采用该平台下的三级域名,如福州平台域名为fuzhou.qnzs.youth.cn)。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工作职务、QQ号),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团省委办公室。其中,省属高校、市属高校和省直属高校分别由团省委学校部、设区市团委和省直团工委汇总后报团省委办公室。
联系人:钱珑
联系电话:0591—87515511
电子信箱:fjgqzd@126.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责任编辑:大学生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