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校园内电动车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我系在2018年11月19日中午12时于教学楼A楼202召开"艺术系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通报会"。此次会议由艺术系党总支副书记刘舒敏老师主持,各班级有电动车的学生们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刘舒敏老师首先组织学生们认真翻阅《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并签订承诺书。随后,对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告知同学们对违规行驶和停放的电动车将进行内部通报。希望学生们认真学习相关条款,主动配合学校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规范行车。
本次会议进一步规范了我系学生的电动车的日常使用管理,增强了同学们电动车使用的安全意识,希望大家能遵守校园电动车规则,保护自身安全,共同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