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幼高专〔2014〕91号关于印发《讲座课时与津贴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科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7

 

为规范学校讲座的课时与津贴标准,根据《金沙js9线路中心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闽幼高专〔2013〕11号)和《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4号)的精神,特做补充规定。

一、校外专家讲座课时津贴发放
(一)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800元;
(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1000元;
(三)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2000元; 
(四)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注:外聘专家的津贴标准为税后报酬。
二、校内教师讲座课时津贴发放
(一)学校组织的讲座按照校外专家讲座的50%标准发放。
(二)其他讲座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1.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200元;
2.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350元;
3.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500元; 
三、开设讲座需事先填写讲座申请表,并经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附件:闽幼高专〔2014〕91号《金沙js9线路中心讲座课时与津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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